本站首页 | 编委会 | 投稿指南 | 期刊订阅 | 过刊目录 | 规章制度 | 相关资料 

 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>规章制度>>部门规章>>正文

重庆科技大学学报编辑委员会章程
2025-11-06 15:23  

    重庆科技大学学报编辑委员会章程

 

第一章

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学科专家在学报编辑出版工作中的作用,不断提高刊物质量,依据教育部《高等学校学报管理办法》,特制定本章程。

第二条 学报编辑委员会(以下简称编委会)是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的学术指导机构,对学报编辑出版工作起指导、监督和咨询作用。

第三条 重庆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分别设立编委会,本章程同时适用于两个版本编委会。

第二章 编委会组织原则

第四条 编委会由主任1人、副主任2人及委员若干人组成:

编委会主任由校领导兼任;

编委会副主任由编委会主任提名产生;

编委会委员由编委会主任、副主任提名,经与有关各方协商后产生。

第五条 编委会副主任之一兼任学报主编,学报副主编自动进入编委会。

第六条 为保障学科代表性,原则上各主要学科至少应有1名编委,以加强指导工作的专业权威性、普遍性和代表性。

第三章  编委会委员条件

第七条 政治思想好,为人正派,学风民主,办事公正。

第八条 具有高级职称,治学严谨,学术水平较高,热心办刊,愿意承担审稿、约稿、接受咨询等相关工作。

第四章 编委会任务

第九条 结合学校改革和发展,提出学报的报道范围、报道重点,讨论研究解决办刊过程中的重大问题。

第十条 听取并审议编辑部工作汇报,就编辑部工作、学报建设和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。

第五章 职责分工

第一节 任与副主任职责

第十一条 编委会主任主持召开编委会工作会议,组织讨论研究学报建设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,形成决议。

第十二条 编委会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编委会决议,并领导编辑部日常工作。

第二节 委员职责

第十三条 编委会委员履行以下职责:

出席编委会会议,参与讨论决定学报工作重大问题,监督决议执行情况;

接受编辑部委托,参与稿件评审并提出书面意见,审读学报质量并反馈建议;

积极为学报撰写、组织或推荐本学科领域的优质稿件。

第六章 换届与调整

第十四条 每届编委会委员任期3年,换届工作依照本章程第二章组织原则进行,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委员人选,组成新一届编委会。

第七章

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期刊社负责解释。

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重庆科技大学期刊社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24712

关闭窗口
· 《地图审核管理规定》
· 自科版2025年第4期目录
· 社科版2025年第4期目录
· 自科版2025年第3期目录
· 社科版2025年第3期目录
· 自科版2025年第2期目录
· 社科版2025年第2期目录
· 社科版2024年第4期目录

版权所有:重庆科技大学期刊社 

地址:重庆市 沙坪坝区 大学城东路20号      邮编 :4013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