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站首页 | 编委会 | 投稿指南 | 期刊订阅 | 过刊目录 | 规章制度 | 相关资料 

 
当前位置: 本站首页>>规章制度>>部门规章>>正文

学报审稿制度
2018-10-15 09:44  

 

 

一、审稿程序

1.稿件登记。来稿按收到时间先后登记稿件流水编号, 稿件登记须确保作者姓名、单位、地址、邮编和联系电话的准确性。

2.初审。由编辑部上传CNKI“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”进行检测。复制率高于30%的,退稿;复制率低于30%的,要求作者修改后再投稿;低于10%的稿件,根据稿件内容确定是否送审。

3.送审。编辑部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,凡决定送审的稿件须同行专家审稿同意发表后待编待发。专家认为不宜发表的经主编审核后退稿。须经修改的稿件及时将修改意见转告给作者,由作者修改后发回电子稿件,视情况复审。

4.终审。对待发稿件填写定稿单, 经主编签署意见后提交责任编辑。对决定录用的稿件由编辑部负责通知作者并按来稿先后顺序刊出。

二、审稿纪律

1.严格保密制度。未经审稿人同意 , 不能将审稿人情况透露给作者。作者也不得询问审稿人情况。

2.审稿人由编辑部在编辑委员会指导下选定。作者自行请人审查或作者自己推荐的审稿人,编辑部可以作为参考。

3.审稿人须是熟悉稿件内容及相关领域的专家,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。

4.审稿人要实事求是,及时准确地审好稿件,坚持学术标准,把好稿件质量。

关闭窗口
· 《地图审核管理规定》
· 社科版编辑委员会
· 自科版编辑委员会
· 社科版2024年第2期目录
· 自科版2024年第1期目录
· 社科版2024年第1期目录
· 自科版2023年第6期目录
· 社科版2023年第6期目录

版权所有:重庆科技大学学报编辑部 

地址:重庆市 沙坪坝区 大学城东路20号      邮编 :401331